现场做油品检测,含水量是大家最熟悉的一项:按 GB/T 7600 取样送检,报告上给出一个 ppm 数。含气量则要难一些,它的判定依据是 GB/T 423,ZYD-100 净化后的指标是 ≤0.01%。难的原因不在仪器,而在于油样离开设备之后,它本身就在变化。

含气量测的是已经跑掉的气

油里的气体以不同形式存在:溶在油里的溶解气体、看得见的游离气泡、以及水汽化形成的蒸气。脱气处理要做的,是把这些气体尽量从油里赶出来并计量。含气量的检测对象,正是这些被赶出来的气体。

问题在于,溶解气体在常压下会自己往外走。一瓶刚装好的油,看着清亮,静置一段时间之后瓶顶可能出现一圈气泡。等它到了实验室,测到的已经是被重新分配过的状态,而不是装瓶那一刻的状态。这和含水量不一样:水分在密闭容器里不会自己跑掉,所以含水量能等、含气量等不了。

温度和静置时间都在改结果

同一桶油,温度不同测出来的含气量可以不一样,因为气体在油里的溶解度本身随温度变化。装样时还留了多少气相、油有没有经过晃动、瓶盖拧紧之前排掉了多少空气,这些都会变成结果的一部分。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同一个油样两次送检会给出两个数:两个样品在取样时的温度、装样方式和静置时间不同,测出来的本来就不是同一个状态。处理这类分歧,先对条件,再对数字。

机组控制面板上的按钮、数显、压力表与立式过滤筒
面板上的读数与取样时的条件要对应着记录,只记结果不记条件,数字就无法复核

送检时必须一起报出去的条件

必须记录的内容为什么不能省不记会怎样
取样时的油温溶解度随温度变化,温度是结果的一部分两次结果无法比较
取样点与取样方式罐底、罐顶、出油口取到的样品状态不同争议时无法复现
是否经过脱气处理、处理到什么程度脱气后的样品和原样不是同一种东西把处理后的结果当成设备效果
容器类型与气相空间留了多少气相,直接影响气体重新分配游离气泡无法解释
取样到检测之间的时间溶解气体在这段时间里持续析出结果随时间漂移

两项同时不合格时先查哪一个

含水量按 GB/T 7600 判定是 ≤3 ppm,含气量按 GB/T 423 判定是 ≤0.01%。当两项同时超标,现场一般先查含水量。原因是含水量有明确的复现路径:取样瓶、检测方法、判定标准都是确定的,能用同一样品反复验证;含气量超标则更可能是脱气环节没有做到位,需要回到真空系统、进油雾化和罐内停留时间上排查。

反过来,如果含水量合格而含气量一直降不下来,那就不要反复怀疑取样了,去看真空度能不能稳定进入工作区间 -0.08 ~ -0.0999 MPa,以及油雾是不是真的被送进了真空区。

含水量可以等样品送到实验室再测,含气量等不了,它从装瓶那一刻起就在变。